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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计算机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26-03-13 】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地,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为防止实验室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各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实验室需专门指定一名兼职实验员。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好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主动关心安全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2.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和举行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里吸烟。非实验室的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人员需由专人陪同方能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内不得私自使用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饪食物和取暖。下班离室前,应检查水、电及其他阀门是否关闭,并关好门窗。

4.实验室内电闸开关遵循:“先总闸后分闸”的原则来避免电流过大跳闸情况。管理员有义务要求在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私拉电线、网线,禁止在实验室长期堆放私人物品。

5.任何人对于实验室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拆解,转让、外借或租用。对于实验危险品和贵重物品由指定实验员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实训)室除按照课程表正常排课外,不随意对外开放,钥匙由兼职实验员保管,校内老师如需使用,须向兼职实验员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表1)和实验室开放记录表(附表2),经专职实验员和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人使用结束后立即联系兼职实验员归还并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表。

7.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如果需借出实验楼,应由借用人填写实验室设备借用申请表(附表3),经专兼职实验员分别同意签字后,交由系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同意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并由兼职实验员完成设备核验。如未经申请随意借出并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由兼职实验员承担一半赔偿责任。

8.实验室每个门有3把钥匙。由专职实验员统一管理后门的2把钥匙和1把前门钥匙,教务办公室留存1把后门钥匙,以备急用。兼职实验员负责管理2把前门钥匙,为每个实验室配备一名技术部干事,协助兼职实验员管理实验室和设备维护工作。

9.实验室内的消防设备,不准随意移动或损坏。专兼职实验员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配置情况。实验室周围的走廊过道等,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必须保持畅通。

10.发生安全事故后,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关闭总电闸,逐级如实上报,并积极扑救,保护好现场,并主动配合安全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吸取教训。

11.本制度由数学与信息工程系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数学与信息工程系

2025年5月30日